中新網湖州6月23日電(見習記者 張駿 通訊員 於芳 姚加黎)兒子因涉嫌販賣毒品正被取保候審,母親卻鋌而走險,拉著兒子女兒一起販起了毒,3個月時間,母子三人分4次共販賣海洛因1.8克。23日,記者從浙江湖州南潯區法院獲悉,這一家人結伴入獄,分別被判處二年九個月,一年三個月,一年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
  這位母親名叫李英(化名),貴州人,沒上過學的她靠打工賺錢,將姐弟倆撫養長大。農村人養兒防老的觀念,讓她對兒子趙東(化名)很是溺愛。
  趙東成績不好,初中畢業就早早地開始在外面闖,但是吃不了苦,使得趙東的每一份工作都乾不長。在朋友的慫恿下,趙東開始販毒。
  眼見兒子不工作卻又有錢花,李英覺得很疑惑。直到兒子被公安機關逮捕並取保候審後,才知道了兒子販毒的事實。
  但這件事卻沒有讓李英得到教訓。文化程度不高,一心想著全家的生活能好一點,牌桌上,李英的一位“好友”向她介紹了另一條海洛因進貨渠道,她決定帶著兒子、女兒一起發點小財。
  2013年8月,李英一家“鄭重其事”地開了家庭會議,決定每人拿出1800元錢,湊足5400元作為“啟動資金”,由李英出面從上家處進貨。
  為了更“專業”,也為躲避警方的追查,“開張”前,李英在路邊的手機店買了一部新手機與一張電話卡。三人還約定誰有空接到電話,誰就負責去賣毒品,賣得的錢三個人平分。
  2013年8月底,兒子趙東與女兒趙南(化名)在開發區東遷老橋及旁邊的駕校內,分別將0.1克、1.5克海洛因賣給陳某等人。
  為使毒品交易更為靈活,在陳某沒有錢付購毒款時,三人還同意用陳某的摩托車先行抵押。
  沒想到,“生意”剛有了起色,第4次他們去南潯鎮大中路送貨時,就被蹲守在那邊的民警逮捕歸案。
  經庭審,李英等人對自己自去年8月以來,在開發區東遷老橋附近、某駕校旁邊、江蔣漾新村及南潯鎮大中路先後4次共將1.8克海洛因販賣給陳某、劉某等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
  趙東也交代了2012年自己獨自在江蘇吳江震澤等地,先後6次販賣海洛因給龍某等人的犯罪事實。(完)  (原標題:貴州婦女生財無道 率全家集體販毒終結伴入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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